2019新創千里馬創業競賽暨國際參展簡章
壹、活動名稱
2019新創千里馬創業競賽暨國際參展(以下簡稱本活動)。
貳、活動緣由
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舉辦二屆之「桃園新創之星選拔競賽」與中央大學歷時十一年之創業競賽「千里馬盃模擬創業競賽」內涵與目的相同,故今年度首度結合兩者之創業資源,廣招全國新創團隊與公司參加競賽,共同辦理2019「新創千里馬創業競賽暨國際參展」活動,其宗旨在於勾勒青年創業家未來夢想的藍圖,培養有志創業青年開啟通往國際創業之路,透過新創團隊與企業在創業上的實踐,讓參賽團隊進而完善創業構想並付諸實現。希冀通過競賽凝聚全國各地熱血的創業家,盡情揮灑創新創意的能量,同時辦理前進國際市場培訓課程,遴選出具潛力之團隊,參加國際新創展覽活動,以達成鏈結國際新創圈,加速新創事業之發展,並促成國內外創投資源關注,拓展國際交流之機會。
參、活動時程
本活動執行期間自108年05月10日起至民國108年11月30日止。本活動規劃如下:

肆、參賽資格
一、每一參賽作品僅能報名單一競賽組別,成員、團隊名稱及競賽主題於報名截止後不得要求變更。參賽作品須為參賽團隊自行創作,不得抄襲或節錄其他任何已發表或未發表之概念、創意及作品。作品之著作權歸屬於參賽團隊所有,僅供主辦單位推廣展示之用,如有任何著作權或其他相關權利糾紛,應由參賽團隊自行負責,並取消參賽與獲獎資格。
二、新創團隊資格:
1. 新創團隊擇一創業組別進行報名,每團隊人數限定2至5人,恕不接受個人報名。
2. 組長須為全國大專院校在學生或五年內之畢業生(即103至107學年度)。
3. 報名參賽團隊應指派成員至少2人全程參與本競賽。
4. 曾參加全國性、跨校性創業競賽並於報名截止前已得獎之團隊,該得獎作品不得再次參加本競賽。僅參加學生所屬學校之校內競賽並得獎者,或參加其他跨校競賽但於本競賽報名截止後獲獎者,不在此限。
三、新創公司資格
符合下列條件一或二項即可報名:
(一) 民國103年1月1日(含)之後成立,並符合中小企業處認定標準之中小企業。
1. 以經濟部商業司登記之公司或商業登記在案之營業事業單位為主體,選擇一個主題式組別進行報名,每團隊人數限定2至5人,恕不接受個人報名。
2. 提供主管機關營利事業登記證,或主管機關核發之核准函及設立登記事項表。
3. 報名參賽公司應指派成員至少2人全程參與本競賽。
4. 曾參加全國性、國際性創業競賽並於報名截止前已得獎之團隊,該得獎作品不得再次參加本競賽,但於本競賽報名截止後獲獎者,不在此限。
(二) 桃園三個青創基地進駐團隊與廠商
1. 桃園三個青創基地為青創指揮部、安東青創基地與新明青創基地。
2. 進駐團隊與廠商需檢附進駐基地資料,可報名此類別。
3. 每團隊人數限定2至5人,恕不接受個人報名。
4. 報名參賽團隊應指派成員至少2人全程參與本競賽。
5. 曾參加全國性、國際性創業競賽並於報名截止前已得獎之團隊,該得獎作品不得
再次參加本競賽,但於本競賽報名截止後獲獎者,不在此限。
四、執行單位對於團隊與公司參與本活動之參賽資格,保有審查與認定之權利,如有資
格不符之情事,執行單位有權利取消該參賽團隊與公司之參賽資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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