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計畫說明
二、計畫內容
臺灣團隊:
(一)團隊所有成員皆須為40歲(含)以下青年,所有成員皆須為中華民國國籍。
(二)每團隊需推派1位隊長(建議為團隊核心成員)。計畫期間隊長為主要聯繫窗口,並須參與業師會面、總導師會面與培力課程,其他團隊夥伴亦得參加。
(三)針對不同階段之團隊,分為孵化組及加速組,說明如下:
1.孵化組:
(1)投件計畫/專案之隊長可投入一半以上工作時間(含全職)執行計畫。
(2)計畫/專案已有明確回饋社會公益之方向及目標。
(3)計畫/專案之年營收/年捐款在新臺幣3百萬元以下。
2.加速組:
(1)計畫/專案已有穩定團隊成員,並期待在未來一年內擴大營運規模。
(2)計畫/專案期待在未來一年內調整與優化營運模式。
(3)計畫/專案之年營收/年捐款在新臺幣3百萬元以上。
亞太地區團隊(適用馬來西亞、新加坡、印尼、日本、韓國、澳洲、 紐西蘭、越南、泰國、菲律賓、汶萊)
(一)團隊所有成員皆須為40歲(含)以下青年,需使用英語或華語提案。
(二) 若為個人團隊,申請人必須為馬來西亞、新加坡、印尼、日本、韓國、澳洲、紐西蘭、越南、泰國、菲律賓、汶萊之國籍。
(三) 若為公司、非營利組織、合作社或其他組織/社團型態之團隊,組織立案登記必須為馬來西亞、新加坡、印尼、日本、韓國、澳洲、紐西蘭、越南、泰國、菲律賓、汶萊,並檢附證明文件。
(四)每團隊需推派1位隊長與1位成員(建議為團隊核心成員)。投件計畫/專案之團隊隊長與1位成員於孵化期間預計於2022年4月至6月需於臺灣進行實體培力課程、總導師與業師會議 (最終來臺培力時間將依實際計畫進度安排) 。
(五)計畫/專案已有明確回饋社會公益之方向及目標,提案計畫須於本計畫規 範之國家執行並與團隊申請之國家相符(馬來西亞、新加坡、印尼、日本、韓國、澳洲、紐西蘭、越南、泰國、菲律賓、汶萊)。
(六)計畫/專案期待在未來一年內調整與優化營運模式。
臺灣團隊:
(一)各團隊提出計畫,依評比標準評選,獎助8至10組公益執行企劃團隊。
(二)錄取比例為孵化組70%、加速組30%。
(三)提供團隊公益行動獎助金及孵化培力模組,總金額共新臺幣1200萬元
亞太地區團隊:
(一)各團隊提出計畫,依評標準評選,獎助2-4組公益執行企劃團隊。
(二)提供團隊公益行動獎助金及孵化培力模組,總金額共新台幣300萬元(包含食宿、機票等必要支出行政費用)。
※實際之獎助金額及入選名額,主辦單位有權依據申請計畫之規模與品質,進行整體評估後,並做彈性調整。
三、 活動聯絡窗口